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2707-2016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氧弹式热量计.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氧弹式热量计的安全要求。

注:例行试验的要求在附录A 中给出。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煤、焦炭、粮食、石油等固态、液态可燃物质热值的氧弹式热量计(以下简称热量

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33—2000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 的测定

GB/T 4207—2012 固体绝缘材料在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01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GB/T 502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 5465.2—2008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2部分:图形符号

GB/T 9364(所有部分) 小型熔断器
第1部分:小型熔断器定义和小型熔断体通用要求

GB/T 11020—2005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试验方法清单

GB14048.1—2012

GB14048.3—2008

合电器

GB 15934—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

电器附件 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

GB/T 16927.1—201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分: 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T17465 (所有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ISO 3864-1:2011 图形符号 安全颜色与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与安全标记设计原理 (Graphical symbols—Safety colours
and safety signs—Part 1:design principles for safety signs and

safety markings)

ISO 7000:2004 设备用图形符号 索引和一览表(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

Index and synopsis)

IEC 60027-3:2002 电工技术用字母符号(Logarithmic and related
quantities, and their units)

IEC 60664-3:2003 低压系统的绝缘配合
第3部分:利用涂层以改善印制板系统的绝缘配合 (Insulation coordination for
equipment within low-voltage systems—Part 3:Use of coating,potting or

moulding for protection against pollution)

GB/T 32707—2016

3 术语和定义

GB 4793.1—200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 4793.1—2007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除另有规定外,"电压”值和“电流"值均指交流、直流,或者合成的电压或电流的有效值。

3.1 设备和设备的类别

3.1.1

固定式设备 fixed equipment

固定在支撑件上的或需另外固定在特定位置上的设备。

[GB 4793.1—2007,定义3.1.1]

3.1.2

永久性连接式设备 permanently connected equipment

以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永久性连接方法与电源电气连接的设备。

[GB 4793.1—2007,定义3.1.2]

3.2 零部件和附件

3.2.1

端子 terminal

为使装置(设备)与外部导体相连而提供的一种元件。

注:端子可以含有一个或几个接触件,因此该术语也包括插座、连接器等。

[GB 4793.1—2007,定义3.2.1]

3.2.2

功能接地端子 functional earth terminal

用来直接与测量电路或控制电路的某一点,或者直接与某个屏蔽部分进行电气连接的,而且预定还

要用来为安全目的以外的任何功能目的接地的端子。

注:对测量设备,该端子常被称为测量接地端子。

[GB 4793.1—2007,定义3.2.2]

3.2.3

保护导体端子 protective conductor terminal

为安全目的而与设备的导电零部件相连接的,而且预定还要与外部保护接地系统相连接的端子。

[GB 4793.1—2007,定义3.2.3]

3.2.4

外壳 enclosure

防止设备受到某些外部影响和防止从任何方向直接接触而提供的零部件。

[GB 4793.1—2007,定义3.2.4]

3.2.5

挡板 barrier

防止从任何正常接近的方向直接接触而提供的零部件。

注:外壳和挡板可以提供火焰蔓延的防护(见GB4793.1—2007的9.2.1b)]。

[GB 4793.1—2007,定义3.2.5]

GB/T 32707—2016

3.3 电气量值

3.3.1

额定(值) rated(value)

通常由制造厂针对元器件、装置或设备达到某一工作状态而给出的量值。

[GB 4793.1—2007,定义3.3.1]

3.3.2

额定值 rating

一组额定值和工作条件。

[GB 4793.1—2007,定义3.3.2]

3.3.3

工作电压 working voltage

当设备以额定电压供电时,在任何特定的绝缘上能出现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电压值。

注1:瞬态值不考虑。

注2:开路条件和正常工作条件均要考虑。

[GB 4793.1—2007,定义3.3.3]

3.4 试验

3.4.1

型式试验 type test

针对特定的设计,为证明该设计和结构是否能满足本标准的一项或多项要求而对设备的一台或多

台样品(或设备零部件)进行的试验。

[GB 4793.1—2007,定义3.4.1]

3.4.2

例行试验 routine test

在制造中或制造后为确定装置(设备)是否符合某个判据而对每一台单独的装置(设备)进行的试验

(见附录 A)。

[GB 4793.1—2007,定义3.4.2]

3.5 安全术语

3.5.1

(零部件的)可触及 accessible(of a part)

当按6.2的规定能用标准试验指或试验针触及到的。

[GB 4793.1—2007,定义3.5.1]

3.5.2

危险 hazard

潜在的伤害源。

[GB 4793.1—2007,定义3.5.2]

3.5.3

危险带电 hazardous live

在正常条件或单一故障条件下能使之发生电击或电灼伤。

注:对正常条件适用的数值见6.3.2,对在单一故障条件下被认为是适用的更高的数值见6.3.3。

[GB 4793.1—2007,定义3.5.3]

GB/T 32707—2016

3.5.4

电网电源 mains

设计成使有关设备需要与其连接的、为设备提供电力为目的的低压供电系统(其值大于6.3.3a)的

规定值。]

注:有些测量电路也可以与供测量目的用的电网电源相连。

[GB 4793.1—2007,定义3.5.5]

3.5.5

电网电源电路 mains circuit

预定要与电网电源连接的、为设备提供电力的电路。

注:测量电路和利用感应原理从电网电源电路获得供电的电路不属于电网电源电路。

[GB 4793.1—2007,定义3.5.6]

3.5.6

保护阻抗 protective impedance

元器件、元器件的组件或者基本绝缘和限流或限压装置的组合,当其连接在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与危
险带电零部件之间时,其阻抗、结构和可靠性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提供的防护程度达到本标准

的要求。

[GB 4793.1—2007,定义3.5.7]

3.5.7

保护连接 protective bonding

为使可触及导电零部件或保护屏与供外部保护导体连接用的装置具有电气连续性而进行的电气

连接。

[GB 4793.1—2007,定义3.5.8]

3.5.8

正常使用 normal use

按使用说明或按明显的预期用途的说明进行的操作,包括待机。

注:多数情况下,正常使用也指正常条件,因为使用说明书会警告用户不要在非正常条件下使用设备。

[GB 4793.1—2007,定义3.5.9]

3.5.9

正常条件 normal condition

防止危险的所有防护措施均完好无损的条件。

[GB 4793.1—2007,定义3.5.10]

3.5.10

单一故障条件 single fault condition

防止危险的一个防护措施发生失效的条件或可能引起某种危险而出现一个故障的条件。

注:如果某个单一故障条件会不可避免地引起另一个单一故障条件,则这样的两个故障被认为是一个单一故障

条件。

[GB 4793.1—2007,定义3.5.11]

3.5.11

操作人员 operator

按设备的预期用途来操作设备的人。

注:操作人员应为这一 目的而接受适当的培训。

[GB 4793.1—2007,定义3.5.12]

GB/T 32707—2016

3.5.12

责任者 responsible body

负责设备的使用或维护和确保操作人员得到足够培训的个人或组织。

[GB 4793.1—2007,定义3.5.13]

3.5.13

瞬态过电压 transient overvoltage

持续时间仅几毫秒或更短时间的过电压,通常带有强阻尼的振荡或非震荡。
[IEV 604-03-13]

3.5.14

暂态过电压 temporary overvoltage 4

持续相对较长时间的工频过电压。 [IEV 604-03-12]

3.6 绝缘

3.6.1

basic insulation

失效会引起电击危险的绝缘。

注:基本绝缘可用于功能绝缘的目的。

[GB 4793.1—2007,术语和定义3.6.1]

3.6.2

附加绝缘 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除基本绝缘以外施加的独立的绝缘,用以保证在基本绝缘一旦失效时仍能防止电击。
[GB 4793.1—2007,定义3.6.2]

3.6.3

双重绝缘 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

[GB 4793.1—2007,定义3.6.3]

3.6.4

加强绝缘 reinforced insulation

提供防电击能力不低于双重绝缘的绝缘,可以由几层不能像附加绝缘或基本绝缘那样单独进行试
验的绝缘构成。

[GB 4793.1—2007,定义3.6.4]

3.6.5

污染 pollution

会导致介电强度或表面电阻率降低的固态、液态或气态(电离气体)的附加的外来物质。
[GB 4793.1—2007,定义3.6.5]

3.6.6

污染等级 pollution degree

为了评价间隔距离而规定的下述微环境的污染等级。

[GB 4793.1—2007,定义3.6.6]

3.6.7

污染等级1 pollution degree 1

无污染或只有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该污染无不利影响。

[GB 4793.1—2007,定义3.6.6.1]

3.6.8

污染等级2 pollution degree 2

通常仅有非导电性污染,但偶尔也会由于凝聚作用而短时导电。

GB/T 32707—2016

[GB 4793.1—2007,定义3.6.6.2]

3.6.9

污染等级3 pollution degree 3

导电污染或干燥的非导电污染由于凝聚作用而变成导电。

注:在这种条件下,设备通常要防止暴露于直射的日光、降雨、强烈的风压中,但不用控制温度或湿度。
[GB 4793.1—2007,定义3.6.6.3]

3.6.10

电气间隙 clearance

两个导电零部件在空气中的最短距离。

[GB 4793.1—2007,定义3.6.7]

3.6.11

爬电距离 creepage distance

两个导电零部件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GB 4793.1—2007,定义3.6.8]

3.7 与产品有关的定义

3.7.1

智能氧弹式热量计 intelligent bomb calorimeter

用于测定可燃物质的热值,具有数据处理功能且直接显示热值的仪器,也可简称热量计。

3.7.2

普通氧弹式热量计 common bomb calorimeter

用于测定可燃物质的热值,用贝克曼温度计、量热温度计或数字温度计测温的仪器,也可简称热

量计。

3.7.3

氧弹 oxygen bomb

充有足够压力能使可燃物充分燃烧的纯氧和装有可燃物质的燃烧室体,正常充氧压力为

2.8 MPa~3.2 MPa。

4 试验

4.1 概述

本标准中的所有试验均是在控制仪器或零部件的样品上进行的型式试验。这些试验的唯一
目的是 检验设计和结构是否能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4.2 试验顺序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者外,试验顺序可以任选。在每项试验后应仔细对受试热量计进行检查。如果
对试验的结果有怀疑,怀疑如果试验顺序颠倒,任何前面的各项试验是否真能通过,则前面的这些试验
应重复进行。如果故障条件下的试验会损坏热量计,则这些试验可以放在基准试验条件下的试验之后。

4.3 基准试验条件

4.3.1 环境条件

4.3.1.1 试验条件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者外,试验场所应具有下述环境条件:

GB/T 32707—2016

a) 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当温度低于31℃时最大相对湿度为75%;温度为40℃时相对湿度线性降到50%;

c)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d) 无霜冻、凝露、渗水、淋雨和日照等。

4.3.1.2 安全环境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被设计成至少在下述条件下使用是安全的热量计:

a) 室内使用;

b)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 m;

c) 温度为5℃~40℃;

d) 温度低于31℃时最大相对湿度为80%;温度为40℃时相对湿度线性降到50%;

e) 电源电压波动不超出标称电压的±10%;

f) 电网电源上出现的典型的瞬态过电压。

注:瞬态过电压的标称等级为 GB16895.10—2010
规定的脉冲承受电压(过电压)类别Ⅱ。适用的额定污染等级。

4.3.2 热量计状态

4.3.2.1 概述

4.3.2.2 ~[4.3.2.10](https://4.3.2.10

不利的组合条件下进行。

如果由于体积或质量原因不能对整台设备进行某些试验,则允许对分组件进行试验,只要经过验证

证明组装好的设备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即可。

4.3.2.2 热量计位置

热量计处于正常使用时的任一位置,且任何通风不受阻挡。

4.3.2.3 附件

由制造厂建议的或提供的、与热量计一起使用的附件和操作人员可更换的零部件应连接或不连接。

4.3.2.4 盖子和可拆除的零部件

不用工具就能拆除的盖子或零部件应拆除或不拆除。

4.3.2.5 电网电源

应符合下面的要求:

a)
供电电源应在热量计能设置的任何额定供电电压的90%~110%之间,或者如果对热量计规
定出要适应更大的电压波动,则供电电压应达到该波动范围内任何电压;

b) 频率应为任何额定频率;

c) 热量计应连接到交流电源上;

d) 使用单相电源的热量计应按正常极性连接和相反极性连接;

e)
除了对热量计规定只用于不接地的电网电源外,基准试验电源的一个极应处于地电位或接近
地电位。

4.3.2.6 输入与输出电压

输入和输出电压,包括浮地电压但不包括电网电源电压在内,应将其调节到额定电压范围内的任何

GB/T 32707—2016

电压上。

4.3.2.7 接地端子

对保护接地端子,如果有,应接到大地。功能接地端子应接地或不接地。

4.3.2.8 连接

热量计应按其预定用途进行连接或不连接。

4.3.2.9 输出

对于提供电输出的热量计,应满足:

a) 热量计的工作状态应能对额定负载提供额定输出功率;

b) 对任何输出,额定负载阻抗应连接或不连接。

4.3.2.10 装料和灌料

对正常使用时预定要装入特定材料的设备,其材料的装入量应是使用说明书规定材料的最不利的

装入量,如果使用说明书允许正常使用时不装料,则包括不装料(空置)。

注1:如有怀疑,试验要在一种以上的装料条件下进行。

注2:如果规定的材料在试验期间可能引起危险,则可以使用另一种材料,只要能证明试验结果不受影响即可。

4.4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试验

4.4.1 概述

应按下面要求:

a)
检查热量计及其电路图通常就能判断是否可能引起危险的和因此是否应实施的故障条件。

b)
除了能证明某个特定的故障条件不可能引起危险外。各项故障试验均应进行,或者选择检验
符合性的规定的替换方法来代替故障试验(9.1b)和9.1c)]。

c)
热量计应在基准试验条件(见4.3)的最不利的组合条件下工作,对不同的故障,这些组合条件
可以有所不同,在进行每一个试验时应记录这些组合条件。

4.4.2 故障条件的施加

4.4.2.1 总则

4.4.2.2 ~[4.4.2.4](https://4.4.2.4

方便的顺序依次施加,不能同时施加多个故障,除非这些故障是施加某故障后引发的结果。

在每一次施加故障条件后,热量计应能够通过4.4.4适用的试验。

4.4.2.2 保护阻抗

保护阻抗应满足:

a)
如果保护阻抗是由元器件的组合来组成的,则应将每个元器件短路或开路,选择其中较为不
利者。

b)
如果保护阻抗是由基本绝缘和限流或限压装置组合来组成的,则基本绝缘和限流或限压装置
这两者均应承受单一故障条件,
一次施加一个故障条件。对基本绝缘应进行短路,而对限流或
限压装置应进行短路或开路,选择其中较为不利者。

由高完善性元器件组成的保护阻抗的零部件不必将其短路或开路(见6.5.4和12.5)。

GB/T 32707—2016

4.4.2.3 电源变压器

4.4.2.3.1 概述

电源变压器的次级绕组应按照4.4.2.3.2的规定将其短路,并按4.4.2.3.3的规定将其过载。如果是

严重损坏的变压器,允许修复或更换后再做下一个试验。

4.4.2.3.2

在正常使用时按负载的每一个不带抽头的输出绕组和带抽头输出绕组的每一部分应依次进行过试
验,每一次试验一个来模拟负载短路。试验中过流保护装置保持在位,所有其他绕组接负载或不接负

载,选择正常使用的负载条件中较为不利者。

4.4.2.3.3 过载

每一个不带抽头的输出绕组和带抽头输出绕组的每一部分应依次进行过载试验,
一次试验一个。

其他绕组接负载或者不接负载,选择正常使用的负载中较为不利者。

在绕组上跨接一个可变电阻器来进行过载试验。电阻器尽可能快地进行调节,如有必要,在1
min

后再次进行调节来保持该适用的过载。以后允许不再做进一步的调节。

如果用电流断路装置来提供保护,则过载试验电流为过流保护装置刚好能导通1 h
的最大电流。
试验前,保护装置用可以忽略阻抗的连接来代替。如果该试验电流值不能从保护装置的规范中获得,则

要通过试验来确定。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该过载是从变压器获得的最大输出功率。

4.4.2.4 输出

应将各个输出短路, 一次短路一个。

4.4.2.5 电路和零部件之间的绝缘

在电路和零部件之间,对低于针对基本绝缘规定的量值的绝缘应将其短路,以检验是否能防止火焰

的蔓延。

注:检验防止火焰蔓延的替换方法见9.1a)和 b)。

4.4.3 试验持续时间

4.4.3.1 概述

应使热量计一直工作到所施加的故障产生的结果不可能再有进一步的变化为止。每项试验一般限
制在1 h
以内,因为单一故障条件引发的二次故障通常就在那段时间内显现出来。如果有迹象表明最
终可能产生电击或人身伤害的危险,则试验应一直继续到出现这些危险为止,或者最长时间为4
h,除

非在此之前出现危险。

4.4.3.2 限流装置

如果为限制能易于触及的零部件的温度而装有在工作时能切断或限制电流的装置,则不论该装置

是否动作,均应测量热量计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4.4.3.3 熔断器

如果因熔断器的断开而使某个故障中断,而且如果该熔断器不在约1 s
内动作,则应测量在有关故

GB/T 32707—2016

障条件下流过熔断器的电流。为了确定电流是否达到或超过熔断器的最小动作电流以及更长时间熔断
器才动作,应利用熔断器的预飞弧时间/电流特性来进行评定。通过熔断器的电流是会随时间而发生变

化的。

如果在试验中电流未达到熔断器的最小动作电流,则应使热量计工作一段对应于最长的熔断时间,

4.4.3.1 规定的时间。

4.4.4 施加故障条件后的符合性

4.4.4.1 概述

在施加单一故障后,通过下面的测量来检验电击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a) 通过进行6.3.3的测量来检验可触及导电零部件是否变成危险带电;

b)
通过对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进行电压试验来检验绝缘是否还有一重保护,电压试验按6.8的
规定(符合性预处理除外)用对应于基本绝缘的试验电压来进行;

c)
如果电气危险防护是通过变压器内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来实现的,则测量变压器绕组的温
度。其温度不得超过表12规定的温度。

4.4.4.2 温度

通过测量外壳的外表面或能易于触及的零部件外表面的温度来检验温度防护是否符合要求。零部

件的温度在环境温度为40℃时,或者如果环境温度更高,则在最高额定环境温度时,不得超过105℃。

该温度是通过测量表面或零部件的温升加上40℃,或者如果高于40℃,则加上最高额定环境温度

来确定。

4.4.4.3 火焰蔓延

通过将热量计放在白色薄棉纸包裹的软木材表面上,热量计上包上纱布来检验着火蔓延的防护是
否符合要求。熔融金属、燃烧的绝缘物、带火焰的颗粒等不得滴落到放置热量计的表面上,而且棉纸或

纱布不得碳化、灼热或起火。如果不可能引发危险,则绝缘材料的熔化应忽略不计。

4.4.4.4 其他危险

按第7~10章的规定来检验其他危险防护要求是否合格。

5 标志和文件

5.1 标志

5.1.1 概述

热量计上应标有符合5.1.2~5.2规定的标志。除了内部零部件的标志外,这些标志应从外部就能
看见,或者如果盖子或门是预定要由操作人员来拆下来或打开的,则在不用工具拆下盖子或打开门后,
这些标志应从外部就能看见。适用于整台热量计的标志不得标在操作者不用工具就能拆卸的零部

件上。

对机柜安装或面板安装的热量计,标志允许标在热量计从机柜或面板上卸下之后能看见的表面上。

量值和单位的文字符号应符合 IEC60027-3:2002
的规定,如果适用,图形符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符号无颜色要求。图形符号应在文件中进行解释。

1 : 如果适用应使用IEC 和 ISO 规定的符号。

2 : 标志不得标在热量计的底部。

GB/T 32707—2016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1 符号

序号

符 号

标 准

说 明

1

GB/T 5465.2—2008(5031)

直流

2

GB/T 5465.2—2008(5032)

交流

3

GB/T 5465.2—2008(5033)

交直流

4

3

GB/T 5465.2—2008(5032-1)

三相交流

5

GB/T 5465.2—2008(5017)

接地端子

6

GB/T 5465.2—2008(5019)

保护导体端子

7

GB/T 5465.2—2008(5020)

机箱或机架端子

8

GB/T 5465.2—2008(5021)

等电位

9

GB/T 5465.2—2008(5007)

通(电源)

10

GB/T 5465.2—2008(5008)

断(电源)

11

GB/T 5465.2—2008(5172)

全部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设备

12

ISO 3864-1:2011(5036)

小心,电击危险

GB/T 32707—2016

表1(续 )

序号

符 号

标 准

说 明

13

GB/T 5465.2—2008(5041)

小心,烫伤

14

ISO 7000:2004

小心,危险"

15

GB/T 5465.2—2008(5268)

双位按钮控制的“按入”状态

16

GB/T 5465.2—2008(5269)

双位按钮控制的"弹出"状态

要求制造厂说明在标有该符号的所有情况下都应查阅文件,见5.4.1。

5.1.2 产品标识

产品标志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制造厂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b)
型号、名称或规格。如果标有相同识别标志(型号)的热量计是在一个以上的生产场地制造的,
则对每一个生产场地制造的热量计,其标志应能识别出热量计的生产场地。

注:工厂地点的标志可以采用代码,而且不必标在热量计的外部。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1.3 电源

热量计应标有以下信息:

a) 电源性质:

交流:额定电网电源频率或频率范围。

注:就提供信息而言,标出下列内容可能是有益的:预定用交流电的热量计用表1中的符号2。

b) 额定电源电压值或额定电源电压范围。 注:也可标出额定电压波动值。

c) 接上所有附件或插件模块的最大功率,单位 W (有功功率)或单位 VA
(视在功率),或者最大额 定电流。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通过测量功率或输入电流来检验c)规定的标志是否合格。

5.1.4 熔断器

对可由操作人员更换的任何熔断器应在其熔断器座旁标上使操作人员能识别正确更换熔断器的
标志。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1.5 端子和连接件

5.1.5.1 总则

如果对安全是有必要的话,则对端子和连接件应给出其用途的指示。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使

GB/T 32707—2016

用表1的符号14。

注1:对附加信息见IEC 60445和IEC 60447。

注2:对多针连接器的各个插针不必进行标志。

5.1.5.2 电源端子和连接件

与电网电源相连的端子应是能识别的。

下列端子应按下面规定进行标志:

a) 功能接地端子用表1的符号5;

b) 保护接地端子用表1的符号6;

c)
对6.7.3允许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相连的控制和测量电路端子,如果该端子的这种连接不是显
而易见的,则用表1的符号7。

注:该符号也可以被看作是用来表示不得将危险电压接到该端子上的警告符号。如果有可能发生操作人员会无意

中进行这样的连接,则也要使用该符号。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1.6 开关和断路器

如果电源开关或断路器被用来作为断开装置,则应清楚地标出其"通"位和"断"位。在某些情况下,
表1的符号9和10也能适合作为该装置的标识(见6.11.3.2)。仅有指示灯不认为是符合要求的标志。

对电源开关以外的其他开关不得使用符号9和10。

如果按钮开关被用来作为电源开关,则可以用表1的符号9和15来表示"通"位,或可以用表1的

符号10和16来表示"断"位,并将这一对符号(9和15;10和16)靠近在一起。

如果分析仪本身不带有开关和断路器,则在分析仪的安装说明中要求在分析仪的供电电源处安装

安全开关和断路器。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1.7 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热量计

全部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热量计应标上表1的符号11,但装有保护接地端子的热量计

除外。

只有局部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热量计不得标上表1的符号11。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2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在热量计准备作正常使用时就能看见。如果某个警告标志适用于热量计的某个特定部

分,则该标志应标在该特定部分上或标在其附近。

如果说明书说明,操作人员可以用工具接触在正常条件下可能是危险带电的零部件,则应标有警告

标志,说明在接触前必须使热量计与危险带电电压隔离或断开危险带电电压。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3 标志的耐久性

热量计的标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保持清晰可辨,并能耐受由制造厂规定的清洁剂的影响,粘贴标

牌不得出现松脱或卷边。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通过对热量计外侧的标志进行下述耐久性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用布沾上规

定的清洁剂(或者如果没有规定,则沾上异丙醇),用手不加过分压力地擦拭30 s。

GB/T 32707—2016

在上述处理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辨,粘贴标牌不得出现松脱或卷边。

5.4 文件

5.4.1 概述

为了安全目的,应随同热量计提供含有下述内容的文件:

a) 热量计的预定用途;

b) 技术规范;

c) 使用说明;

d) 可从其获得技术帮助的制造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和地址;

e) 5.4.2~5.4.5 规定的信息。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4.2 热量计额定值

文件应包含下列信息:

a) 电源电压或电压范围,频率或频率范围,以及功率或电流额定值;

b) 所有输入和输出连接的说明;

c) 如果外部电路不可触及时,适用于单一故障条件的外部电路绝缘的额定值;

d) 为热量计设计给定的环境条件范围的说明;

e) 如果标定了热量计符合GB 4208—2008 时,热量计防护等级的说明;

f)
说明书应说明,在对未知燃烧物热值进行测量时应采用试验性方法,使用被测样品的重量应从
尽量少再渐渐增加。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4.3 热量计安装

文件应包括安装和特定的交付使用的说明,以及如果对安全是必要的话,还应包括在热量计安装和

交付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警告:

a) 装配、定位和安装要求;

b) 保护接地说明;

c) 与电源的连接;

d) 通风要求;

e)
对任何外部开关或断路器(见6.11)和外部过流保护装置(见9.5)的要求,以及将这些开关或电
路断路器设置在热量计近旁的建议。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4.4 热量计操作

如果适用,使用说明应包括:

a) 操作控制件及其用于各种操作方式的标识;

b)
与热量计和其他附件相连的说明,包括指出适用的附件、可拆卸的零部件和任何专用的材料;

c) 在热量计上使用的与安全有关的符号的解释;

d)
列出热量计中能释放的任何潜在的有毒或有害的气体及其可能的释放量的说明。

在说明书中应说明,如果不按照制造厂规定的方法来使用热量计,则可能会损坏热量计所提供的

防护。

GB/T 32707—2016

通过目视来检验是否合格。

5.4.5 热量计维护

对责任者为安全目的而需要涉及的预防性维护和检查应在热量计的说明书中给出足够详细的说
明;如果任何软管或装有液体的零部件失效可能会引起危险(见11.4),如有必要,这些说明应包括任何

软管或装有液体的零部件的检查和更换。

注:说明书要建议责任者为检验设备是否仍处于安全状态而必需进行的任何试验。说明书还要给出警告,说明重

复进行本标准的任何试验有可能损伤设备和降低对危险的防护。

制造厂应规定只能由制造厂或其代理机构才能检查或提供的任何零部件。

对可更换的熔断器的额定值和特性应作出说明。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防电击

6.1 概述

热量计在正常条件(见6.4)和单一故障条件(见6.5)下均应保持防电击,热量计的可触及零部件不

得出现危险带电(见6.3)。

通过按6.2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可触及零部件以及测量是否达到6.3规定的限值,然后通过6.4~

6.11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6.2 可触及零部件的判定

6.2.1 总则

除能明显看出者外,判定零部件是否可触及应按6.2.2的规定来进行。除有规定者外,对试验指和
试验针(见GB 4793.1—2007
附录B)不得施加作用力。如果用试验指或试验针能接触到这些零部件,
或者如果打开不认为是提供适当绝缘(见6.9.1)的盖子能接触到这些零部件,则认为这些零部件是可触

及的。

如果在正常使用时操作人员预定会采取使零部件增加可触及性的任何操作(使用或不使用工具),

则应在6.2.2的检查前采取这样的操作。这样操作的例子包括:

a) 移开盖子;

b) 打开门;

c) 拆除零部件。

6.2.2 检查

在每 一 个可能的位置上施加铰接式试验指(见 GB 4793.1—2007 图 B.2)。 如
果 通 过 加 力 零 部 件 会

成为可触及,则施加刚性试验指,同时施加10N
的力。施加的力要通过试验指的指尖施加,以避免出现
楔入或撬开的动作。试验对所有的外部表面进行,包括底部。但是,对能接受插件式模块的热量计,铰

接式试验指的指尖仅需插入到离热量计开口处180 mm 的深度。

6.3 可触及零部件的允许限值

6.3.1 总则

在可触及零部件与参考试验地之间,电压、电流、电荷不得超过6.3.2正常条件下的限值,也不得超

过6.3.3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限值。

GB/T 32707—2016

6.3.2 正常条件下的值

在正常条件下有关量值大于下列限值即被认为是危险带电。只有当电压值超过a)的限值时,才采

用 b)的限值。

a) 当电压限值为有效值33 V 和峰值46.7 V, 或者直流值70 V。

b) 电流限值为:

当用GB 4793.1—2007 图 A.1 的测量电路测量时,对正弦波电流为有效值0.5
mA, 对非正弦 波或混合频率电流为峰值0.7 mA, 或者直流值2 mA。
如果频率不超过100 Hz, 可以用

GB 4793.1—2007 图 A.2 的测量电路。

当用GB4793.1—2007 图 A.3 的测量电路时,有效值70 mA,
这一限值涉及较高频率下可能的

灼伤。

c) 电容的电荷限值为45μC。

6.3.3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限值

在单一故障条件下有关量值大于下列限值即被认为是危险带电。只要电压超过
a)的限值,则还要

采用b)和 c)的限值。

a) 电压限值为有效值55 V 和峰值78 V, 或者直流140 V;
对瞬时电压,其限值为图1的规定值, 在50 kΩ 电阻器上测量。

b) 电流值为:

当用GB4793.1—2007 图 A.1 测量电路测量时,对正弦波电流为有效值3.5 mA,
对非正弦波 或混合频率电流为峰值5 mA; 或者直流15 mA。 如果频率不超过100
Hz, 可以用GB 4793.1—

2007图 A.2 测量电路;

当用GB4793.1—2007 图 A.3 的测量电路测量时,有效值500 mA,
这一限值涉及较高频率下

可能的灼伤。

c) 电容量限值见图2的规定值。

style="height:2.4068in"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8.12014in;height:14.70069in" />

l/V style="width:1.03997in" />

说明: A——

B—

潮湿条件下的交流限值:

干燥条件下的交流限值;

C—— 潮湿条件下的直流限值;

D—— 干燥条件下的直流限值。

1
故障条件下瞬时可触及电压的短时最大持续时间(见6 . 3 .
3a) ]

style="width:1.15325in" />style="width:10.09325in;height:14.08in" />GB/T 32707—2016

(/F

UJ/V

说明:

A—— 正常条件;

B— 单一故障条件。

2 正常条件和单 一故障条件下充电电容量限值(见6
.3 .2c) 和6.3.3c) ]

GB/T 32707—2016

6.4 正常条件下的防护

应采用下面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措施来防止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

a) 基本绝缘(见附录 B);

b) 外壳或挡板;

c) 阻抗。

外壳或挡板应满足8.2的刚度要求。如果外壳或挡板用绝缘来提供防护,则它们应满足基本绝缘

的要求。

可触及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6.7的要求和基本绝缘适用的

要求。

可触及零部件和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固体绝缘应能通过6.8对应基本绝缘的电压试验。

注:如果能通过6.8的介电强度试验,对固体绝缘无最小厚度要求。但是,在机械或热应力条件下,需要考虑第8

章、第9章和第10章的要求。固体绝缘的局部放电试验在考虑中。

通过下面的测量和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a) 通过6.2的判断与6.3.2的测量,确定可触及零部件是否危险带电;

b) 按6.7的规定检查或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c) 6.8的基本绝缘的介电强度试验;

d) 8.2 的外壳和挡板的刚性试验。

6.5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防护

6.5.1 总则

应提供附加防护,以确保在单一故障条件下防止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该附加防护应由

6.5.2和6.5.4规定的一种或多种防护措施组成,或者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切断电源(见6.5.5)。

按6.5.2~6.5.5的规定检验是否合格。

6.5.2 保护连接

6.5.2.1 概述

如果在6.4规定的初级保护装置出现单一故障的情况下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则可触及导
电零部件应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另一种方法是应用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的导电保护屏或挡板将这些

可触及零部件与危险带电的零部件隔离。

注:如果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将可触及零部件与所有危险带电的零部件隔离,则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不必与保护
导体端子相连。

6.5.2.2 ~[6.5.2.4](https://6.5.2.4

6.5.2.2 保护连接的完整性

应采用下列措施保证保护连接的完整性:

a)
保护连接应由直接的结构件,或独立的导体或者这二者组成。保护连接应能承受9.5规定之
一的过流保护装置将热量计从电源上断开之前可能会经受到的所有热应力和电动应力。

b)
对承受机械应力的焊接连接应采用与焊接无关的方法进行机械固定,这种连接不得用于其他
目的,例如固定结构件。螺钉连接件应紧固防止松动。

c)
如果热量计的某一部分可由操作人员来拆除,则不能使热量计剩余部分的保护连接断开(但当
热量计的一部分带有对整个热量计的电源输入连接时除外)。

GB/T 32707—2016

d)
可移动的导电的连接件,例如:铰接件、滑销件等,不得成为唯一的保护连接通路,除非将它们
6.5.2.4 的要求。

e) 电缆的外部金属编织物即使与保护导体端子连接也不得认为是保护连接。

f)
保护导体可以是裸导体也可以是绝缘导体,绝缘的颜色应是黄绿色,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对接地编织线,可以是黄绿色的也可以是无色透明的;

2)
对内部保护导体以及和组件中的保护导体端子连接的其他导体,例如带状电缆、汇流条、
软印制导线等,如果不可能因保护导体无标识而引起危险,则可以使用任何颜色。黄绿双
色组合只能用于识别保护导体,而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注:在一些国家,使用绿色作为保护导体的颜色标识与黄绿双色组合是等效的。

g)
使用保护连接的热量计应装有满足6.5.2.3要求的端子并应能适用于保护导体的连接。通过

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5.2.3 保护导体端子

保护导体端子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接触表面应为金属表面;

注:选择保护连接系统的材料要能使端子与保护导体之间或与端子接触的任何其他金属之间的电化学腐蚀减小到

最低限度。

b) 器具输入插座的整体式保护导体连接端应认为是保护导体端子;

c)
对装有可拆线软线的热量计以及对永久连接式热量计,其保护导体端子应位于电网电源端子
的近旁;

d)
如果热量计不需要与电网电源相连,但仍然具有需要保护接地的电路或零部件,则保护导体端
子应位于需保护接地的该电路端子的附近。如果该电路有外部端子,则保护导体端子也应位
于外部;

e)
电网电源电路的保护导体端子其载流能力至少应与电网电源供电端子的载流能力相当;

f)
组合有其他端子的以及预定要手动连接和断开的插入式保护导体端子,例如电源线的插头和
器具耦合器或插入单元的连接器组件,其设计应使保护导体连接相对于其他连接最先接通和
最后断开;

g)
如果保护导体端子还要用于其他连接目的,则应首先用于连接保护导体,而且固定保护导体应
与其他连接无关,保护导体的连接方式应确保不可能由于进行不涉及保护导体的维修而将保
护导体拆除,或者应标有警告标志(见5.2),说明拆除后需要更换保护导体;

h)
如果保护接地端子是一种连接螺钉,则该螺钉应具有能与连接导体相应的尺寸,但不小于
M4
(6号),并至少应能啮合3圈螺纹。保护连接所需的接触压力应不会由于构成连接部分的材
料的变形而减小。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还要通过下列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 h)
的要求。对金属件上的螺
钉或螺母,连同被固定的最不利的接地导体,以及任何配套的导线固定装置的组件,当用表2规定的拧

紧力矩时,应能承受3次装配和拆卸的操作而不发生机械失效。

2 螺钉组件的拧紧扭矩

螺钉尺寸

mm

4.0

5.0

6.0

8.0

10.0

拧紧扭矩

N ·m

1.2

2.0

3.0

6.0

10.0

GB/T 32707—2016

6.5.2.4 保护连接阻抗

保护导体端子与规定要采用保护连接的每一个可触及零部件之间的阻抗不得超过0.1Ω,电源线

的阻抗不构成规定的保护连接阻抗的一部分。

通过施加试验电流1min,
然后计算阻抗来检验是否合格,电流取下列电流值的较大者:

a) 直流25 A 或额定电源频率交流25 A 有效值;

b) 等于热量计额定电流2倍的电流。

如果热量计在电源的所有极上装有过流保护装置,以及如果在单一故障条件下过流保护装置电源
一侧的导线不可能变成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相连,则试验电流不必大于内部过流保护装置额定电流的

2 倍 。

6.5.3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

组成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见附录B)
一部分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6.7的适用的要求见附

录 C, 外壳应满足6.9.2的要求。

对组成加强绝缘一部分的固体绝缘用应能通过6.8的加强绝缘的电压值电压试验。

按6.7、6.8和6.9.2的规定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果可能,双重绝缘的两个部分要分开进行试验,否

则要作为加强绝缘来进行试验。安全所需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以通过测量来检验。

6.5.4 保护阻抗

为确保在单一故障条件下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不会成为危险带电,保护阻抗应是下列规定的一种或

一种以上的类型:

a) 一种合适的高完善性单一元器件;

b) 元器件的组合;

c) 基本绝缘和电流或电压限制装置的组合。

元器件、导线和连接件的额定值应与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这两者相适应。

4.4.2.2

6.5.5 电源的自动断开

如果电源的自动断开被用作单一故障条件下的保护,则该自动断开装置应满足下列所有要求:

a)
自动断开装置应随同热量计一起提供或者安装说明书应规定自动断开要作为设施的一部分来
进行安装。

b) 自动断开装置的额定特性应规定成能在图1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断开负载。

c) 自动断开装置的额定值应与热量计的最大额定负载条件相适应。

通过目视检查自动断开装置的规范,以及如果适用检查安装说明书来检验是否合格。在有怀疑的

情况下,通过对自动断开装置进行试验来检验其是否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断开电源。

6.6 与外部电路的连接

与外部电路的连接应不会:

a) 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使外部电路的可触及零部件变成为危险带电;

b)
或者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使热量计的可触及零部件变成为危险带电;

c) 应通过对电路的隔离来实现保护,除非将电路的隔离短路不可能产生危险。

为达到上述的要求,制造商的说明书或热量计的标志应按适用的情况对每个外部端子给出以下

信息:

GB/T 32707—2016

a)
端子已设计成能保持安全工作的额定条件(最大额定输入/输出电压,连接器特定的型号,已设
计的用途等);

b)
为符合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端子连接时的电击防护要求,对外部电路要求的绝缘额
定值。

按下列方法来检验是否合格:

a) 通过目视检查;

b) 通过6.2的判定;

c) 通过6.3和6.7的测量;

d) 通过6.8介强电度试验(但潮湿预处理除外)。

6.7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7.1 概述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在6.7.2中作出规定,以使能承受在热量计预定要接入的系统上出现的过电
压。对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也考虑了额定环境条件和热量计中安装的或制造商说明书中要求的保护

装置。

对内部无空隙的模制零部件,包括对多层印制电路板的内部各层,没有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

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和测量来检验是否合格。在确定可触及零部件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时,绝缘外壳
的可触及表面被认为如同在能用标准试验指触及到的该可触及表面任何地方包有金属箔那样是导

电的。

6.7.2 一般要求

6.7.2.1 电气间隙

电气间隙被规定成要承受可能在电路中出现的,由外部事件(例如雷击或开关过渡过程)引起的,或
者由热量计运行引起的最大瞬态过电压。如果瞬态过电压不可能发生,则电气间隙按最大工作电压来

规定。

电气间隙值取决于:

a) 绝缘类型(基本绝缘,加强绝缘等);

b) 电气间隙的微环境污染等级。

在所有情况下,污染等级2的最小电气间隙为0.2 mm。

如果热量计被规定成能在高于2000 m
的海拔高度上工作,则其电气间隙要乘以从表3查得的系

数,该系数不适用于爬电距离,但是爬电距离始终应至少等于电气间隙的规定值。

3 海拔5000 m 内的电气间隙倍增系数

额定工作海拔高度

m

倍增系数

≤2000

1.00

2001~3000

1.14

3001~4000

1.29

4001~5000

1.48

GB/T 32707—2016

6.7.2.2 爬电距离

对于两电路之间的爬电距离,要使用施加在两个电路之间的绝缘上的实际工作电压。爬电距离采
用线性内插值是允许的。爬电距离始终应至少等于电气间隙的规定值,如果计算所得的爬行距离小于

电气间隙,则爬电距离应加大到电气间隙的数值。

对其涂层满足 IEC60664-3:2003 的 A
类涂层要求的印制线路板,使用污染等级1的数值。对加强

绝缘,爬电距离应是基本绝缘规定值的2倍。

就本条而言,材料按其CTI (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值被分为四个组别,如下:

材料组别I

材料组别Ⅱ

材料组别Ⅲa

材料组别Ⅲb

600≤CTI

400≤CTI\<600

175≤CTI\<400

100≤CTI\<175

上面的CTI 值是指按GB/T4207—2012
的规定,在为此目的专门制备的样品上,用溶液 A 来试验

所获得的数值。

对玻璃、陶瓷或其他不产生漏电起痕的无机绝缘材料,爬电距离无需大于其相关的电气间隙。附录

D 规定了能用于减小污染等级的方法。

爬电距离按附录C 的规定测量。

6.7.3 电网电源电路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表4的规定值。

4 电网电源电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相线一中线电

压交流有效值

或直流值

V

电气间隙数

值(见注1)

mm

爬电距离数值/mm

污染等级1

污染等级2

印制线路板

CTI≥100

所有材料组别

CTI≥100

印制线路板

CTI≥100

材料组别I

CTI≥600

材料组别Ⅱ

CTI≥400

材料组别Ⅲ

CTI≥100

>50~≤100

0.1

0.1

0.25

0.16

0.71

1.0

1.4

>100~≤150

0.5

0.5

0.5

0.5

0.8

1.1

1.6

>150~≤300

1.5

1.5

1.5

1.5

1.5

2.1

3.0

>300~≤600

3.0

3.0

3.0

3.0

3.0

4.3

6.0

注1:污染等级2的最小电气间隙为0.2 mm。

注2:所规定的数值是针对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的,对加强绝缘的数值是两倍基本绝缘的数值。

6.7.4 除电网电源电路以外的电路

6.7.4.1 电气间隙数值———般要求

电气间隙数值一般应满足:

a)
对由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电路,其电气间隙应符合表5规定的数值,但对下面
b)中规定的情 况除外。

b) 下列情况的电气间隙在GB 4793.1—2007
的6.7.3.2中作出规定,这些情况包括:

GB/T 32707—2016

1)
在设备内已采取措施,将过电压限制在低于表5的适用的脉冲承受电压等级;

2) 最大可能的瞬态过电压高于表5的适用的脉冲承受电压;

3) 工作电压为一个以上电路的电压之和,或工作电压为混合电压;

4)
由电源(设备外部的,但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将瞬态过电压抑制到低于表5的脉冲承受电
压值,只要设备预定不接到允许更高脉冲电压值的其他电源即可。

c)
对均匀结构可以采用减小的电气间隙,因为空气间隙的介电强度取决于间隙内电场的形状,以
及取决于间隙的宽度。在均匀结构中,导电零部件的形状和配置应确保使它们之间存在均匀
的或接近均匀的电场条件。因此在除电网电源电路以外的电路,这种导电零部件之间减小的
电气间隙是可以接受的。

对均匀结构减小的电气间隙不能规定出具体数值,但是它可以通过介电强度试验来试验。该介电
强度试验是一种交流峰值试验或直流试验,使用针对适用于非均匀结构的电气间隙所规定的试验电压

(见表5)。

5 由电网电源供电的电路的电气间隙

工作电压/V

电气间隙/mm

交流有效值

或直流值

电网电源电压

U≤100 V

额定脉冲电压

500 V

电网电源电压

100 V<U≤150 V

额定脉冲电压

800 V

电网电源电压

150 V<U≤300 V

额定脉冲电压

1500 V

电网电源电压

300 V<U≤600 V

额定脉冲电压

2500 V

50

0.05

0.12

0.53

1.51

100

0.07

0.13

0.61

1.57

150

0.10

0.16

0.69

1.64

300

0.24

0.39

0.94

1.83

600

0.79

1.01

1.61

2.41

1000

1.66

1.92

2.52

3.45

1250

2.23

2.50

3.16

4.16

1600

3.08

3.39

4.11

5.21

2000

4.17

4.49

5.30

6.48

6.7.4.2 爬电距离数值

表6给出与工作电压有关的爬电距离值。

GB/T 32707—2016

6 爬电距离

工作电压有

效值或直流

V

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

印制线路板上

其他电路

污染等级

污染等级

1

2

1

2

3

材料组别

mm

材料组别

材料组别

Ⅲb

mm

Ⅲa

mm

I

mm

mm

Ⅲa-b

mm

I

mm

mm

Ⅲa-b

mm

10

0.025

0.04

0.08

0.40

0.40

0.40

1.00

1.00

1.00

12.5

0.025

0.04

0.09

0.42

0.42

0.42

1.05

1.05

1.05

16

0.025

0.04

0.10

0.45

0.45

0.45

1.10

1.10

1.10

20

0.025

0.04

0.11

0.48

0.48

0.48

1.20

1.20

1.20

25

0.025

0.04

0.125

0.50

0.50

0.50

1.25

1.25

1.25

32

0.025

0.04

0.14

0.53

0.53

0.53

1.3

1.3

1.3

40

0.025

0.04

0.16

0.56

0.80

1.10

1.4

1.6

1.8

50

0.025

0.04

0.18

0.60

0.85

1.20

1.5

1.7

1.9

63

0.040

0.063

0.20

0.63

0.90

1.25

1.6

1.8

2.0

80

0.063

0.10

0.22

0.67

0.95

1.3

1.7

1.9

2.1

100

0.10

0.16

0.25

0.71

1.00

1.4

1.8

2.0

2.2

125

0.16

0.25

0.28

0.75

1.05

1.5

1.9

2.1

2.4

160

0.25

0.40

0.32

0.80

1.1

1.6

2.0

2.2

2.5

200

0.40

0.63

0.42

1.00

1.4

2.0

2.5

2.8

3.2

250

0.56

1.0

0.56

1.25

1.8

2.5

3.2

3.6

4.0

320

0.75

1.6

0.75

1.60

2.2

3.2

4.0

4.5

5.0

400

1.0

2.0

1.0

2.0

2.8

4.0

5.0

5.6

6.3

500

1.3

2.5

1.3

2.5

3.6

5.0

6.3

7.1

8.0

630

1.8

3.2

1.8

3.2

4.5

6.3

8.0

9.0

10.0

800

2.4

4.0

2.4

4.0

5.6

8.0

10.0

11

12.5

1000

3.2

5.0

3.2

5.0

7.1

10.0

12.5

14

15

1250

4.2

6.3

4.2

6.3

9.0

12.5

16

18

20

1600

5.6

8.0

5.6

8.0

11

16

20

22

25

2000

7.5

10.0

7.5

10.0

14

20

25

28

32

2500

10.0

12.5

10.0

12.5

18

25

32

36

40

3200

12.5

16

12.5

16

22

32

40

45

50

4000

16

20

16

20

28

40

50

56

63

5000

20

25

20

25

36

50

63

71

80

6300

25

32

25

32

45

63

80

90

100

8000

32

40

32

40

56

80

100

110

125

注1:对高于630 V污染等级3的应用场合不推荐材料组别Ⅲb。

注2:允许使用爬电距离的内插值。

GB/T 32707—2016

6.8 介电强度试验程序

6.8.1 参考试验地

参考试验地是电压试验的参考点,它是下面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零部件,如果是一个以上的零部件

则要将它们连接在一起,分为如下情况:

a) 任何保护导体端子或功能接地端子。

b)
任何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但对因未超过6.3.2的规定值而允许触及的任何带电零部件除外。
这种带电零部件要连接在一起,但不构成参考试验地的一部分。

c)
外壳的任何可触及绝缘部分,在除端子以外的每一个地方要包上金属箔。对试验电压小于或
等于交流峰值10 kV 或直流10 kV 时,从金属箔到端子的距离要不大于20 mm,
对于更高的 电压,该距离要达到能防止飞弧的最小值。

d) 控制件上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可触及零部件,包上金属箔或压上软导电材料。

6.8.2 潮湿预处理

4.3.1.2 的潮湿条件下不会产生危险,在6.8.4的电压试验前,设备要进行潮湿预处
理,在预处理期间设备不工作。如果6.8.1要求包上金属箔,则要在完成潮湿预处理和恢复后包上金属
箔。能手动拆除的电气元器件、盖子及其他零部件要拆除,并与主机一起进行潮湿预处理。预处理要在

潮湿箱中进行,箱内空气相对湿度为92.5%±2.5%。箱内空气温度保持在40℃±2℃。

在加湿之前,设备要处在42℃±2℃环境中。通常在进行潮湿预处理前,将其保持在该温度下至

少4 h。

箱内的空气要搅动,且箱子的设计要使得凝露不致滴落在设备上。

设备在箱内保持48 h,取出设备后使其在4.3.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恢复2
h,非通风设备的盖子要

打开。

6.8.3 试验的实施

规定的试验要在潮湿处理后恢复时间结束时的1 h
内进行和完成。试验期间设备不工作。如果在
两个电路之间或某个电路与某个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彼此是连接在一起的,或彼此是不隔离的,则在

它们之间不进行电压试验。

与被试绝缘并联的保护阻抗和限压装置要断开。

在组合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保护装置的情况下(见6.5和6.6),对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所规定的电
压就可能会加在不必承受这些电压的电路零部件上。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这样的零部件在试验期

间可以断开,或者对要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路零部件可以分开进行试验。

6.8.4 电压试验

进行电压试验要采用表7的规定值,不得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电晕效应和类似现象可忽略不计。
对固体绝缘,交流试验和直流试验是可任选其一的试验方法。绝缘只要通过这两种试验之一即可。在

进行试验时,电压要在5 s 或 5 s
以内逐渐升高到规定值,使电压不出现明显的跳变,然后保持5 s。

脉冲试验是GB/T16927.1—2011 规定的1.2/50 μs
的试验,每一极性至少三个脉冲,间隔时间至 少 1s。
如果是选择交流试验或直流试验,则对交流试验,试验的持续时间至少应为三个周期,或者对直

流试验,则应为每一极性10 ms 持续时间的3倍。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试验值是表7中对基本绝缘试验值的1.6倍。

注1:在对电路进行试验时,可能难以将电气间隙的试验和对固体绝缘的试验分开进行。

GB/T 32707—2016

2 :
试验设备的最大试验电流通常要加以限制,以避免由于试验而发生危险以及由于试验不合格而损坏设备。

3 : 设法观察绝缘材料内部的局部放电也许是有用的。

4 : 试验后要注意释放储存的能量。

7 基本绝缘的试验电压

电气间隙

mm

脉冲试验的峰值电压

1.2/50 μs

V

交流电压有效值(50 Hz/60 Hz)

V

交流电压峰值(50/60 Hz)

或直流电压

V

0.010

330

230

330

0.025

440

310

440

0.040

520

370

520

0.063

600

420

600

0.1

806

500

700

0.2

1140

620

880

0.3

1310

710

1010

0.5

1550

840

1200

1.0

1950

1060

1500

1.4

2440

1330

1880

2.0

3100

1690

2400

2.5

3.600

1960

2770

3.0

4070

2210

3130

注:允许采用试验电压的内插值法。

6.9 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

6.9.1 概述

如果发生故障时可能会导致危险,则应采取下列措施:

a) 对承受机械应力的导线连接的固定不得仅依靠焊接;

b)
对固定可拆卸的盖子的螺丝,若其长度已确定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间的电气
间隙或爬电距离,则该螺钉应是不脱落的螺钉;

c) 导线、螺钉等的意外松动或脱落不得使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
下列材料不得用来作为安全目的的绝缘:

a) 容易受到损坏的材料(如漆、氧化层、阳极氧化膜);

b) 未浸渍的吸湿性材料(如纸、纤维制品和纤维材料)。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9.2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设备的外壳

确保外壳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会因为零部件或导线的松脱而减小到小

于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GB/T 32707—2016

6.10 与电网电源的连接和设备零部件之间的连接

6.10.1 电源线

下列要求适用于不可拆卸的电源线和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可拆卸的电源线:

a) 电源线的额定值应与设备的最大电流相适应,且所用的缆线应符合 GB 5023
或 GB 5013。 经
某个认可的检测机构认证或批准的电源线被认为符合这一要求;

b)
如果电源线有可能与设备外部的发热零部件接触,则该电源线应采用合适的耐热材料来制造;

c)
如果电源线是可拆卸的,则电源线和器具输入插座至少应具有这两个部件之一的最高温度;

注:对电源线和器具输入插座这两者要求具有同样的温度额定值是为了确保不可能无意中使用低温度额定值的电

源线组件。

d) 与保护导体端子连接的只能使用具有黄绿双色外皮的导线。

带符合GB17465 的连接器的可拆卸的电源线应满足 GB15934—2008
的要求,或者其额定值至少

应与装在电源线上的电源连接器的电源额定值相一致。

电源线术语在图3中给出。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如有必要,通过测量来检验是否合格。

style="width:10.30659in;height:5.86014in" />

说明:

1——器具耦合器;

2——器具输入插座;

3——可拆卸电源线;

4——设备;

5— 固定式电源插座;

6—— 电源连接器;

7—— 电源插头。

3 可拆卸电源线和连接

6.10.2 不可拆卸的电源线的安装

应采取下面的措施之一来防止电源线在电线进线口处发生磨损和锐弯:

GB/T 32707—2016

a) 采用具有光滑倒圆开孔的进线口和套管;

b)
采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能可靠固定的软线护套,护套伸出进线口处至少为能安装的最大截面
积电线的外径的5倍。对于扁平软线,要取其外形截面的大尺寸作为软线的外径。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如有必要,通过测量尺寸来检验是否合格。

软线固定装置应能使设备内连接软线处软线的导线免受应力,包括扭力,并应能防止导线的绝缘受

到磨损。如果软线在其固定装置中滑脱,则其保护接地导体,如果有的话,应最后承受到应力。

软线固定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c) 不得用螺钉直接压在软线上来夹紧软线;

d) 不得采取在软线上打结;

e) 应不可能将软线推入设备内达到可能引起危险的程度;

f)
在具有金属零部件的软线固定装置内,软线绝缘的损坏不得使可触及导电零部件变成危险
带电;

g)
紧缩套管不得作为软线固定装置来使用,除非紧缩套管具有能夹紧符合6.10.1要求的所有型
号和尺寸的电源线,且适合与所提供的端子相连接,或者该套管已设计成能端接有护套的电
源线;

h)
软线固定装置的设计应保证软线的更换不会引起危险,且采用消除应力的方法应是明显的。

通过目视检查和下述的推拉力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手动将软线尽可能地推入设备内,然后软线使
承受表8规定的稳定拉力值25次,拉力沿最不利的方向施加,每次持续1
s。然后立即承受表8规定的

力矩值持续1 min。

8 电源线的物理试验

设备质量

kg

拉力

N

力矩

N ·m

≤1

30

0.10

>1~≤4

60

0.25

>4

100

0.35

试验后:

a) 软线不得出现损伤;

b) 软线纵向位移不得超过2 mm;

c) 位于固定装置夹紧软线处不得有变形的迹象;

d)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得减小到规定值以下;

e) 电源线应能通过6.8的电压试验(但不进行潮湿预处理)。

6.10.3 插头和连接器

插头和连接器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将热量计连接到电网电源上的插头和连接器,包括用来连接可拆卸的电源线的器具耦合器,均
应符合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相关规范。

b)
如果热量计是设计成在正常条件或单一故障条件下仅由低于6.3.3a)规定值的电压供电,或者
是用一个电源单独为其供电,则电源线的插头应不能插入其电压高于设备额定电源电压的电
源系统的插座中。电网电源类型的插头和插座不得作为连接电网电源以外的其他用途。

c)
如果软线连接的设备,其插头的插销从内部电容器接收电荷,则在断开电源后5
s,插销不得危

GB/T 32707—2016

险带电。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对从内部电容器接收电荷的插头,要进行6.3规定的测量来确定

是否超过6.3.2c)的规定值。

6.11 供电电源的断开

6.11.1 概述

6.11.1.1 一般要求

6.11.1.2 的规定外,不论在热量计的内部还是外部,应装有使热量计能从每一个供给能量的电源
上断开的断开装置。断开装置应断开所有载流导体。

注:热量计也可以装有用于功能目的的开关或其他断开装置。

6.11.1.2 例外

如果短路或过载不会引起危险,则不需要断接装置。

不需要断开装置的例子有:

a)
预定仅连接到有阻抗保护的电源上的设备。这种电源是其阻抗值能确保一旦设备出现过载或
短路,设备的供电条件不会超过其额定供电条件且设备不会发生危险的一种电源;

b)
构成阻抗保护负载的设备。这种负载是非分立的过流或热保护的元器件,而且其阻抗能确保
一旦该元器件所在的电路出现过载或短路,电路不会超过其额定值的一种元器件。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有怀疑,则设置短路或过载来检验是否会发生危险。

6.11.2 按热量计的类型规定的要求

热量计应采用开关或断路器作为断开装置。

如果开关不是热量计的一部分,则热量计的安装文件应规定:

a) 开关或断路器应包含在建筑物的设施中;

b) 开关应靠近热量计,而且应是在操作人员易于达到的地方;

c) 开关或断路器的标志应标成是该热量计用的断开装置。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11.3 断开装置

6.11.3.1 概述

如果断开装置是作为热量计的一部分,则断开装置在电路上应尽可能靠近电源。对产生功耗的元

器件在电路上不得置于电源和断开装置之间。

对电磁干扰抑制电路允许置于断开装置的电源侧。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11.3.2 开关和断路器

用作断开装置的开关或断路器应符合 GB 14048.1—2012 和 GB 14048.3—2008
的有关要求,并应

该能适用于其适用场合。

如果开关或断路器用作断开装置,则其标志应能表示出这种功能。如果仅有一个装置(一个开关或
一个断路器),则用表1的符号9和符号10即可。

开关不得装在电源线上。

开关或断路器不得断开保护接地导体。

具有作断开用的触点和具有作其他目的用的触点的开关或断路器应符合6.6和6.7对电路之间的

GB/T 32707—2016

隔离的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7 防机械危险

7.1 概述

在正常条件下或单一故障条件下操作不得导致机械危险。

注:设备外壳上所有易于接触到的边缘、凸起物、拐角、开孔、挡板、把手等应光滑圆润,避免在正常使用设备时造成
伤害。

按7.2~7.5的规定来检验是否合格。

7.2 运动零部件

运动零部件应不会挤破、划破或刺破可能接触它们的操作人员的身体的各个部位,也不得严重夹伤
操作人员的皮肤。

本要求不适用于明显要用来对设备外部零部件或材料进行加工的容易接触的运动零部件,例如:钻
孔设备和搅拌设备的运动零部件。这类设备应设计成能使不留心接触这种运动零部件的可能性减小到

最低的限度(如安装挡板、把手等)。

除正常使用外,在进行日常维修时,如果由于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原因,操作人员不得不去接触可能
会引起危险的运动零部件才能完成某种操作,例如调节,则如果采取了下列的所有措施,接触运动零部

件是允许的:

a) 不用工具就不可能接触运动零部件;

b)
责任者给出的说明要包括一项声明,即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才能允许进行带有危险性的操作;

c)
在接触运动零部件之前应先行拆除的任何盖子或零部件上要有警告标志(见5.2),标明操作人
员未经培训禁止接触。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7.3 稳定性

在操作前不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件上的设备和设备的组件,在正常使用时物理上应是稳定的。

如果配备一些装置来确保操作人员在拉开抽屉等操作后使设备仍能保持稳定性,则这种装置应是

自动的或者应标有警告标志(见5.2)。

如果适用,通过进行下列的每一项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容器装上正常使用时能造成最不利情况
的规定量的物质。脚轮处在正常使用时最不利的位置。除另有规定者外,将门、抽屉关好。

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对高度等于或大于1 m 且质量等于或大于25 kg
的设备,以及所有落地式设备,要在其顶部处 施加一个力。该力为250 N
或设备重量的20%,取其较小者。力沿所有方向施加,但不向上
施加。正常使用时要使用的支撑物,以及预定要由操作人员打开的门、抽屉等,要处于其最不
利的位置。

b) 对落地式设备要施加800 N
的力,力要向下施加在下列表面上能产生最大力矩的位置上:

1) 所有水平工作表面;

2) 具有明显突出部分且离地面高度不大于1 m 的其他表面。

c) 在试验期间,设备不得失去平衡。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标志要求是否合格。

7.4 提起和搬运用装置

如果供搬运用的提手或把手是装在设备上或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则它们应能承受设备重量4倍的力。

GB/T 32707—2016

质量等于或大于18 kg
的设备或部件应装有供提起和搬运用的装置,或在制造厂文件中作出说明。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通过下面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单个提手或把手要承受相当于设备重量4倍的力。要采用非钳夹方式,在提手或把手中部70
mm

宽的范围均匀加力。力要平稳地增加,以便使力在10 s 后达到试验值并保持1
min。

如果装有一个以上的提手或把手,则力应按正常使用时相同的分配比例分配在提手或把手上。如
果设备装有一个以上的提手或把手,但被设计成允许仅用一个提手或把手来迅速搬运,则每个提手或把

手应能承受总的力。

提手或把手不得从设备上断开,而且不得出现任何永久变形、开裂或其他损坏的迹象。

7.5 飞散的零部件

如果一旦零部件损坏飞散开来,则设备应能控制或限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零部件的能量。

对飞散的零部件所采用的防护装置应是不借助工具就不能拆除的。

在施加4.4规定的相关故障条件后,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7.6 热量计氧弹

7.6.1 氧弹结构要求

氧弹结构中(以单头氧弹为例)与安全检验有关的部分如图4所示,其中气嘴(氧弹头)、阀门(阀芯)

和压盖等由连接环固定到杯体上,连接环与杯体为螺纹配合。

style="width:3.80668in;height:6.34678in" />

说明:

1—— 阀门;

2——气嘴;

3——连接环;

4——压盖;

5——密封圈;

6——杯体。

4 氧弹结构示意图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GB/T 32707—2016

7.6.2 氧弹外观要求

氧弹连接环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电镀层损伤及腐蚀现象;压盖、杯体内表面不应有明显划痕、毛刺及
腐蚀现象。

连接环与杯体相衔接的螺纹不应有明显锈蚀、毛刺等缺陷;用手能自如的把连接环拧到杯体上去;
加压盖后连接环与杯体之间的螺纹圈数不得少于5.5圈(多头螺纹的圈数可按螺纹圈数乘以螺纹头数

计算)。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手工装配连接环和氧弹压盖等,应顺利自如。

7.6.3 氧弹杯体与连接环螺纹松动度要求

径向松动度不大于0.45 mm。

轴向松动度不大于0.27 mm。

8 耐机械冲击和撞击

8.1 概述

当设备承受在正常使用时可能遇到的冲击和碰撞时不得引起危险。设备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元器件应可靠地固定且电气连接应是牢固的。

通过进行8.2的试验,以及除固定式设备外,通过8.3的适用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试验期间设

备不工作。对不构成外壳一部分的零部件不进行8.2的试验。

试验完成后,设备应能通过6.8的电压试验(但不进行潮湿预处理),并且用目视检查来检验:

a) 危险带电零部件是否变成可触及;

b) 外壳是否出现可能会引起危险的裂纹;

c) 电气间隙是否小于允许值,内部导线的绝缘是否受到损伤;

d) 挡板是否损坏或松动;

e) 除7.2允许者外,是否露出运动零部件;

f) 是否出现可能会引起火焰蔓延的损坏。

饰面的损坏,不会使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减小到小于本标准规定值的小凹痕,以及对防电击或防潮

不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小缺口可忽略不计。对不构成外壳一部分的任何零部件的损坏可忽略不计。

8.2 外壳的刚性试验

8.2.1 静态试验

热量计要牢固地固定在刚性支撑面上并承受30 N 的力,力通过直径12 mm
硬棒上的半球面端部
来施加。该硬棒应施加在当准备使用热量计时其可触及的以及其变形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外壳的每一
部分。

如果对非金属外壳在高温下是否能通过本试验有怀疑,则热量计要在40℃的温度下,或在最高额
定温度下(如果该温度更高)工作,直至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进行本试验。在进行本试验前要先断开热量
计的供电电源。

8.2.2 动态试验

预定要由操作人员来拆除和更换的底座、盖子等要用在正常使用时可能施加的力矩将其固定螺钉
拧紧。热量计要牢固地固定在刚性支撑面上,试验要在正常使用时可能触及的以及如果损坏可能会引

起危险的表面的任何位置进行。

style="width:5.23338in;height:4.08672in" />GB/T 32707—2016

对具有非金属外壳的设备,如果额定最低环境温度低于2℃,则使设备冷却到最低额定环境温度,

然后在10 min 内完成试验。

试验使用钢球,最多试验三个点。试验能量为5 J。

撞击元件为直径50 mm、 质量500 g±25g 的钢球。

试验按图5所示进行。对5J 的能量,高度 X 为 1m。

style="width:3.2601in;height:2.45322in" />1

style="width:0.21995in;height:0.26664in" />

2

3

4

说明:

1——球的起始位置;

2——球的撞击位置;

3— 试验样品;

4——刚性支撑面。

5 使用钢球的撞击试验

另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是,设备可以固定在相对于其正常位置90°的位置上,用撞击元件来进行试验。

试验后,在已明显损坏的窗口或显示屏后面的危险带电零部件不得变成可触及,而且外壳的其他部

分应符合基本绝缘的要求。

不构成外壳一部分的零部件或窗口不进行本试验。

8.3 跌落试验

8.3.1 概述

试验按下列规定进行:

a) 对质量小于或等于20 kg 的设备,按8.3.2的规定进行角跌落试验。

b) 对质量大于20 kg 但小于或等于100 kg
的设备,按8.3.3的规定进行面跌落试验。

c) 对质量大于100 kg 的设备,不需要进行本试验。

注:如果设备是由两个或多个单元组成的设备,则质量值是指每一个单独的单元。如果一个或多个单元是预定要
与另一个单元连接的,或要由另一个单元来支撑的,则对这些单元要视为一个单元。

试验的方法不得使设备倾倒在相邻的面上,而是应使设备向后倾倒在规定的试验面上,也不得使设

备绕相邻的边缘滚动。如果设备底面的边缘数超过4个,则跌落次数应限制在4次。

8.3.2 角跌落试验

将设备以其正常使用的位置放置在混凝土或钢材制成的光滑、坚硬的刚性表面上。在试验表面的

上方抬高设备,在一个底角下放置一根高度10 mm
的木柱,在相邻的一个底角下放置一根高度20 mm

的木柱。然后,在试验表面的上方,围绕支撑在两个木柱上的底边转动抬高设备,直至与10
mm 高的木 柱相邻的另一个底角升高100 mm 士10 mm,
或使设备与试验表面形成的夹角为30°,取其较为不利的

情况。然后使设备自由跌落在试验表面上,要沿底面四个边缘依次进行试验,使设备在四个底角的每一

GB/T 32707—2016

个底角上跌落一次。

8.3.3 面跌落试验

将设备以其正常使用的位置放置在混凝土或钢材制成的光滑、坚硬的刚性表面上。然后使设备绕
一个底边倾斜,使与其相对的底边与试验表面之间的距离为25 mm±2.5
mm,或使底面与试验表面形

成的夹角为30°,取其最为不利的情况。然后使设备自由跌落在试验表面上。

9 防止火焰蔓延

9.1 概述

在正常条件下或单一故障条件下,火焰不得蔓延到设备的外面。图6是说明符合性检验方法的流

程图。

至少采用下列的一种方法来检验是否合格:

a)
进行可能会导致火焰蔓延到设备外面的单一故障条件(见4.4)下的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

4.4.4.3 的符合性判据。

b) 按9.2的规定检验是否消除或减少设备内的引燃源。

c) 按9.3的规定检验能否在一旦出现着火,火焰被控制在设备内。

这些供选择的方法可以全部在一台设备上使用,也可以针对不同的危险源或针对设备的不同部位

在各台设备上采用。

注:方法 b)和
c)是基于执行了规定的设计准则,相反,方法a)则是完全依靠单一故障条件下的试验。

style="width:10.30659in;height:8.74676in" />在正常条件或单一故障条件下,

火焰不应蔓延到设备的外面

进行可能会导致

火焰蔓延到设备

外面的单一故障

条件(见4.4)下

的试验

消除或减小设备

内的引燃源9.2

一旦山现着火,将火焰

控制在设备内 9.3

能量限制

9.2 a)1

9.2 a)2)

由操作人

员控制开

关闭合来

控制设备

通电

元器件结构要

求9.3.2 a)

外壳要求

9.3.2b)

过流保护

合格

6 说明防止火焰蔓延要求的流程图

GB/T 32707—2016

9.2 消除或减少设备内的引燃源


对设备中不能被划分成限能电路(见9.4)的所有电路被认为是着火的引燃源,在这种情况下采用9.la)
方法或

9.1c)方法。

就每一个引燃源的引燃危险而言,如果满足下列要求,则认为引燃危险和着火出现率已被减小到允

许的水平。

a) 或者1),或者2)

1) 按9.4的规定,限制设备的电路或零部件可获得的电压、电流和功率。
按9.4的规定,通过测量受限制的能量值来检验是否合格。

2)
不同电位的零部件之间的绝缘满足基本绝缘的要求,或能证明桥接绝缘不会导致引燃。

b) 通过目视检查,如有怀疑,通过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c)
在设计成产生热量的电路中,当进行可能会导致引燃的任何单一故障条件(见4.4)下的试验未
出现引燃。

d) 通过进行4.4的相关试验,采用4.4.4.3的判据来检验是否合格。

9.3 一旦出现着火,将火焰控制在设备内

9.3.1 总则

如果设备满足下列之一的结构要求,则认为火焰蔓延到设备外面的危险已被减小到允许的水平。

a) 由操作人员控制开关闭合来控制设备通电。

b) 设备和设备的外壳符合9.3.2的结构要求而且符合GB/T 4793.1—2007
中9.4b)和 c)的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按9.3.2和GB/T4793.1—2007
中9.4的规定来检验是否合格。

9.3.2 结构要求

应符合下列结构要求:

a) 绝缘导线应具有相当于GB/T11020—2005 规定的FV-1
或更优的可燃性等级。连接器和安

装元器件的绝缘材料应具有 GB/T11020—2005 规定的 FV-2
或更优的可燃性等级。

通过检查有关材料的数据,或对相关零部件的三个样品进行 GB/T 11020—2005
规定的 FV 试验,

来检验是否合格。样品可以是下列规定的任何一种样品:

1) 整个零部件。

2) 零部件的截取部分,要包含有壁厚最薄的和有任何通风孔的部分。

3) 符合 GB/T 11020—2005 的样品。

b) 外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壳底部应无开孔,或应在图8规定的范围内装有符合图7规定的挡板,或应用金属材料
制成,开孔符合表9的规定,或应是金属隔离网,其网眼中心距不超过2 mm×2mm,
金属 丝直径至少为0.45 mm。

2) 外壳侧面包含在图8斜线C 区域范围不得开孔。

3)
外壳以及任何挡板或挡火板应用金属(镁除外)材料制成,或者用可燃性等级为
GB/T 11020—2005规定的 FV-1 或更优的非金属材料制成。

4) 外壳以及任何挡板或挡火板应具有足够的刚性。

通过目视检查检验是否合格。如有怀疑,要求
b)3)的可燃性等级按照a)中的要求进行检验。

GB/T 32707—2016

9 外壳底部允许的开孔

最小厚度

mm

开孔的最大直径

mm

开孔的最小中心距

mm

0.66

1.14

1.70(233个孔/645 mm²)

0.66

1.19

2.36

0.76

1.15

1.70

0.76

1.19

2.36

0.81

1.91

3.18(72个孔/645 mm²)

0.89

1.90

3.18

0.91

1.60

2.77

0.91

1.98

3.18

1.00

1.60

2.77

1.00

2.00

3.00

style="width:8.16667in;height:3.61389in" />style="width:0.13326in;height:0.12012in" />

说明:

1——挡板(可以位于外壳底部的下面);

2——外壳底部。

Y≥2X 但不小于25 mm。

7 挡板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3.50664in;height:5.42674in" />

说明:

A——
认为是危险着火源的设备的零部件和元器件。如果它是未另外防护的,或者是用其外壳进行局部防护的元

器件的未防护部分,则该零部件和元器件包括设备的整个零部件和元器件。

B A 的轮廓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

C——
斜线,用来划出结构要符合9.3.2b)1)和9.3.2b)2)规定的外壳底部和侧面的最小区域。该斜线围绕
A 的 周

边的每一点,以及相对于垂线呈5°夹角投射,其取向要确保能划出最大的面积。

D—— 结构要符合9.3.2b)1)规定的底部的最小区域。

8 结构要符合9.3.2b)1)规定的外壳底部的区域

9.4 限能电路

限能电路是符合下列所有判据的电路:

a) 出现在电路中的电位不大于30 V 有效值和42.4 V 峰值,或者直流60 V。

b) 用下列之一的方法来限制能出现在电路中的电流:

1)
由自身限制或用阻抗限制最大可获得电流,使其不会超过表10的相关规定值;

2) 用符合表11规定的过流保护装置限制电流;

3)
用调节网络限制最大可获得电流,使其在正常条件下或在调节网络中出现的单一故障条
件下不会超过表10的相关规定值。

c) 至少采用基本绝缘与会产生超过上述判据a)和
b)的能量值的其他电路隔离。

如果使用过流保护装置,则该过流保护装置应是某种熔断器或某种不可调的非自复位机电装置。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在下列条件下,通过测量出现在电路中的电位、最大可获得电流来检验是否

合格:

1) 在使电压达到最大的负载条件下测量出现在电路中的电位;

2) 加上能产生最大电流值的阻性负载(包括短路),在工作60
s后测量输出电流。

表10 最大可获得电流值的限值

开路输出电压(U或

V

最大可获得电流

A

交流有效值

直流

峰值"

交流有效值或直流

U≤2

U≤2

U≤2.8

50

GB/T 32707—2016

表10 (续)

开路输出电压(U或)

V

最大可获得电流

A

交流有效值

直流

峰值"

交流有效值或直流

2<U≤12.5

2<U≤12.5

2.8<U≤17.6

100/U

12.5<U≤18.7

12.5<U≤18.7

17.6<U≤26.4

8

18.7<U≤30

18.7<U≤60

26.4<U≤42.4

150/U

峰值(U)是为方便使用而提供,适用于非正弦波形的交流电和纹波超过10%的直流电。由于电流的有效值与

发热相关,故应确定最大可获得电流的有效值。

表11 过流保护装置

出现在电路中的电位(U或U)

V

过流保护装置在不大于

120 s后断开的电流b.

A

交流有效值

直流

峰值"

交流有效值或直流

U≤2

U≤2

U≤2.8

62.5

2<U≤12.5

2<U≤12.5

2.8<U≤17.6

125/U

12.5<U≤18.7

12.5<U≤18.7

17.6<U≤26.4

10

18.7<U≤30

18.7<U≤60

26.4<U≤42.4

200/U

峰值(U)是为方便使用而提供,适用于非正弦波形的交流电和纹波超过10%的直流电。由于电流的有效值与

发热相关,故应确定最大可获得电流的有效值。

该评估值是基于所规定的保护装置的时间一 电流分断特性,与额定分断电流是有区别的。(例如ANSI/ UL248-14的5A熔断器,规定为10A在120s或更短时间熔断,而GB9364的T型4A熔断器,规定为8.4 A

在120s或更短时间熔断。)

熔断器的分断电流与温度有关,如果熔断器临近的周围温度明显高于室温,则温度的影响就必须加以考虑。

9.5 过流保护

预定要由电网电源供电的或要与电网电源连接的设备应用熔断器、断路器、热切断器、阻抗限制电
路或类似装置来进行保护,防止设备出现故障时从电网获得过大的能量。这种保护是要限制故障的进

一步发展以及着火和火焰蔓延的可能性。过流保护装置也能在故障情况下提供防电击保护。

过流保护装置不得装在保护导线上,熔断器或单极断路器不得装在多相设备的中线上。

1 :
过流保护装置(例如熔断器)最好要装在所有供电导线上。如果使用多个熔断器作过流保护装置,则熔断器座
应彼此靠近安装,这些熔断器应具有相同的额定值和特性。过流保护装置,包括电源开关最好要装在设备中
的电网电源电路的供电一侧。已认识到,在产生高频的设备中,还需要在电网电源与过流保护装置之间装上

干扰抑制元件。

注2:在某些设备中,可能需要对过流保护装置的动作进行检测和指示。

设备中的过流保护装置是可以任选的,如果不安装过流保护装置,则制造厂说明书应规定在建筑物

设施中要求过流保护装置。

GB/T 32707—2016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10 设备的温度限值和耐热

10.1 对防灼伤的表面温度限值

在40℃的环境温度或最高额定环境温度下(如果温度更高),易接触表面的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

超过表12的规定值,或在单一故障条件下不得超过105℃。

表12 正常条件下的表面温度限值

零部件

限值

外壳的外表面

金属的

70

非金属的

80

正常使用是不可能被接触的小区域

100

旋钮和手柄

金属的

55

非金属的

70

在正常使用时仅被短时间抓握的非金属零部件

85

按10.4的规定通过测量,以及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10.2 其他温度的测量

就其他条款而言,如果适用,则要进行下列其他温度的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试验要在正常条件

下进行。

试验条件如下:

a)
在进行10.4的试验时,测量非金属外壳的温度(建立供10.4.2的试验用的基础温度)。

b)
用来支撑与电网电源连接的,且用绝缘材料制成的零部件的温度、(建立供10.4.3的试验
a)用 的温度]。

c) 电流超过0.5 A
的,以及如果在接触不良的情况下会散发大量热量的载流零部件的温度[建立
供10.4.3的试验a)用的温度]。

10.3 温度试验的实施

设备应在基准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除了另行规定特殊的单一故障条件外,要遵守制造厂说明书

有关通风、冷却液、间歇使用的限值等规定。任何冷却液应处于最高额定温度。

最高温度可以通过在基准试验条件下测量温升,然后将该温升值加上40℃,或加上最高额定环境

温度(如果温度更高)来确定。

绕组绝缘材料的温度通过测量绕组线的温度和与绝缘材料接触的铁心片的温度来确定。可以采用
电阻法来测量温度,也可以采用温度传感器来测量温度,温度传感器的选择和放置要使其对绕组温度的

影响可忽略不计。如果绕组是不均匀的,或者测量电阻有困难,则要采用后者的测量方法。

温度要在达到稳定时测量。

GB/T 32707—2016

10.4 耐热

10.4.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完整性

当设备在环境温度40℃或最高额定环境温度(如果温度更高)下工作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

符合6.7的要求。

如果对设备是否产生大量的热量有怀疑,则要使设备在4.3的基准试验条件下,但环境温度为
40℃或最高额定环境温度(如果温度更高),通过设备工作来进行检验。在本试验后,电气间隙和爬电

距离不得减小到小于6.7的要求值。

如果外壳是非金属材料的,则要在上述为10.4.2的目的而进行试验时测量外壳零部件的温度。

10.4.2 非金属外壳

非金属材料的外壳应能耐高温。

在经过下列之一的处理后,通过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a)
非工作处理。设备不通电,在70℃±2℃或在比10.4.1的试验时测得的温度高10℃±2℃
的温度下(取其较高的温度)贮存7h。
如果设备装有用这种处理方法可能会受到损坏的元件,
则可以对空外壳进行处理,然后在处理结束时装好设备。

b)
工作处理。设备在4.3的基准试验条件下工作,但环境温度要比40℃高20℃±2℃,或比最
高额定环境温度(如果高于40℃)高20℃±2℃。

在经过处理后,危险带电零部件不得成为可触及,设备应能通过8.2和8.3的试验,以及如有怀疑,

则再另外进行6.8的试验(但不进行潮湿预处理)。

10.4.3 绝缘材料

绝缘材料应有适当的耐热能力,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对用来支撑与电网电源连接的且用绝缘材料制成的零部件,应采用设备内一旦发生短路而不
会导致危险的绝缘材料制成。

b) 如果在正常使用时,端子承载电流超过0.5 A,
以及如果在不良接触的情况下散发大量的热量,
则支撑这些端子的绝缘件应采用其软化程度不会达到可能导致危险或进一步短路的材料来
制成。

在有怀疑的情况下,通过检查材料的数据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果材料数据不能令人确信,则要进行

下列之一的试验:

1) 采用至少2.5 mm
厚的绝缘材料样品,用图9的试验装置来进行球压试验。试验在加热
箱内进行,箱内温度为按10.2b)或10.2c)的规定测得的温度±2℃,或125℃±2℃,取其
较高的温度。对被试零部件的支撑要确保使其上表面呈水平状态,然后使试验装置的球
面部分以20 N 的力压在该表面上。1 h
后取下试验装置,并将样品浸入冷水中,使样品

在10 s 内冷却到接近室温。由球体引起的压痕的直径不得超过2 mm。

1
: 如有必要,可以使用零部件的两个或多个截取部分来获得所要求的厚度。

2
: 对骨架,仅支撑或保持端子在位的那些部分才需要进行该试验。

2) GB/T 1633—2000的方法 A 的维卡软化试验。维卡软化温度至少应为130℃。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6.35989in;height:2.32672in" />

说明:

1— 被试验部分;

2——装置的球形部分(直径5mm);

3——支撑件。

9 球压试验装置

11 防液体危险

11.1 概述

对装有液体的设备,或用于对液体加工过程进行测量的设备,应在设计上对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提

供在正常使用时遇到的液体危险的防护。

注:可能会遇到的液体分为三类:

a) 连续接触的液体,如预定盛液体的容器中的液体;

b) 偶然接触的液体,例如清洗液;

c) 无意中(不希望)接触的液体,制造厂无法对此类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可以不考虑诸如清洗液(但制造厂规定的清洗液除外)和饮料之类的液体。

通过11.2的处理和试验来检查是否合格。

11.2 洒落

如果正常使用时液体可能会洒落到设备中,则设备在设计上应确保不会发生危险,例如由于绝缘或

危险带电的内部无绝缘的零部件受潮带来的危险。

应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有怀疑,用0.2 L 的水从0.1 m 的高度以15 s
的时间平稳地倒
在液体有可能接触到电气零部件的每个部位上。在该处理后,设备立即进行的6.8的电压试验(但不进

行潮湿预处理)应能通过,而且可触及零部件不得超过6.3.2的限值。

11.3 溢出

在正常使用时,从能过量注入液体的设备内任何容器中溢出的液体不得导致危险,例如由于绝缘或

危险带电的内部无绝缘的零部件受潮带来的危险。

在容器注满液体后可能要移动的设备应防止液体从容器中荡出。

通过下列的处理和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使容器完全注满液体。然后用等于容器容量15%的或
0.25L 的额外液量,取其较大的液量,以60 s
的时间平稳地倒入。如果是在容器注满液体后可能要移
动的设备,则要使设备从正常使用的位置以最不利的方向倾斜15°,如果有必要以一个以上的方向倾
斜,则要重新将液体注入容器。在该处理后,设备立即进行的6.8的电压试验(但不进行潮湿预处理)应

能通过,而且可触及零部件不得超过6.3.2的限值。

11.4 耐水压强度要求

氧弹在施加20 MPa 水压下无泄漏(10 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0.1 MPa),
泄压后氧弹杯体1/2高度

GB/T 32707—2016

处的直径变化和底部中心至氧弹杯体上口的高度变化均小于0.13 mm,
气嘴无反向泄漏,其他零部件无

永久性形变。

按下述方法对氧弹进行水压试验:

a)
用游标卡尺测量并记录杯体1/2高度处直径和底部中心处到杯体上口的高度。

b) 卸下氧弹气嘴、阀门,与压力试验机连接,压力试验机配有量程为0
MPa~40 MPa;1.5级的压
力表。将氧弹充满水,拧紧连接环(图10)。用压力试验机将水打入氧弹,使氧弹内水压力为

20 MPa,维持10 min,检查有无泄漏。如无泄漏则泄除水压。

c) 泄压后,卸下氧弹,按a)项进行测量和记录。

d) 检查各零件有无永久性形变。

style="width:3.05997in;height:4.68666in" />

说明:

1——接压力试验机;

2——密封铜压垫;

3——连接铜螺母;

4— 氧弹。

图10 水压试验示意图

12 元器件

12.1 概述

如果涉及安全,则元器件应按其规定的额定值使用,除非已作出特定的例外规定。元器件应符合下

列之一 的要求:

a) 某个相关的GB 或 IEC
标准的适用的安全要求,不要求符合该元器件标准的其他要求。如果
对应用有必要,则元器件应承受本部分的试验,但不需要再进行已在检验元器件标准符合性时

完成的等同或等效的试验;

注:例如,如果元器件满足GB4943.1
的安全要求,但是其额定使用环境低于4.3.1.2中应用环境恶劣程度,那么元

器件也需要满足本部分的相关附加要求。

b) 本部分的要求,以及如果应用有必要,相关的 GB 或 IEC
元器件标准任何附加适用的安全 要求;

c) 本部分的要求,如果无相关的 GB 或 IEC 标准;

d) 某个非 GB 或 IEC 标准的适用的安全要求;其安全要求至少要与相关的GB
或 IEC 标准的适

GB/T 32707—2016

用的安全要求相当,只要该元器件已由经认可的检测机构按该非 GB 或 IEC
标准获得批准

即可。

即使试验采用非 GB 或 IEC
标准,只要试验已由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完成并确认符合适用的安全要求就无需重

新进行试验。

图11是表示符合性检验方法的流程图。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如有必要,通过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style="width:11.38008in;height:11.06006in" />元器件

a) b) c) d)

符合相关的GB 或IEC元 器件标准适用的要求?

无相关的GB 或 IEC标准

GB 4793.1的全部要求?

已由经认可的检测

机构按符合或超过

相当的GB 或[EC标

准的安全要求进行

了试验

适用的GB 或TEC元

器件标准相关试验

符合GB 4793.1 符合GB 4793.1

的试验 的试验

GB 4793.1附加的试验

(如果对应用有必要)?

适用的GB 或IEC元

器件标准相关试验

符合GB 4793.1

的试验

合格

1 1 符合性选项12.1a)、b)、c)和 d)的流程图

12.2 过温保护装置

过温保护装置是在单一故障条件下动作的装置,应符合下列所有要求:

a) 在结构上应做到能保证功能可靠;

b) 规定成能切断使用它们的电路中最大的电压和电流;

c) 在正常条件下不动作。

对在温度控制系统失效时才动作的过温保护装置,只要设备的被保护部分不能继续起作用,该过温

保护装置应自行复位。

GB/T 32707—2016

通过研究过温保护装置的动作原理,以及使设备在单一故障条件下工作时,通过下列试验来检验是

否合格。动作次数如下:

a) 对自复位过温保护装置使其动作200次;

b)
对非自复位过温保护装置,除热熔断器外,每次动作后要复位,因此要使其这样动作10次;

c) 对不能复位的过温保护装置使其动作一次。
注:为了防止设备的损坏,可以引入强制冷却和间歇时间。

试验期间,在每次施加单一故障条件后复位装置应动作,而非复位装置应动作一次。试验后,复位

装置不得出现会在下一次单一故障条件下阻碍其动作的损坏迹象。

12.3 熔断器座

对装有预定要由操作人员来更换熔断器的熔断器座在更换熔断器时应不能触及到危险带电零

部件。

通过用铰接式试验指在不施加力的情况下进行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12.4 电网电源电压选择装置

电网电源电压选择装置在结构上应做到不会意外发生将一个电压或一种类型电源转换到另一个电

压或另一种类型电源。

通过目视检查和手动试验检验是否合格。

12.5 高完善性元器件

如果在单一故障条件下,某个元器件的短路或开路可能会引起危险,则应使用高完善性元器件。高
完善性元器件的结构、尺寸和试验均应符合适用的 GB 或 IEC
标准,以确保预期应用的安全和可靠。就

本标准的安全要求而言,高完善性元器件可以认为是无故障的元器件。

注1:这样的要求和试验的例子有:

a) 进行适用于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介电强度试验;

b) 按至少2倍耗散功率选取尺寸(电阻器);

c) 进行气候试验和耐久性试验以确保设备预期寿命期间的可靠性;

d) 对电阻器进行浪涌试验,参见GB 8898。

注2:利用在真空、气体或半导体中电子传导的单个电子装置不认为是高完善性元器件。

通过进行相关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12.6 在设备外部试验的电源变压器

4.4.2.3

同的条件下来进行试验。

4.4.2.3 规定的短路和过载试验,然后通过4.4.4.1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果对变
压器安装在设备内能否通过4.4.4和10.2的其他试验有任何怀疑,则要重新对安装在设备内部的变压

器进行试验。

12.7 印制线路板

印制线路板应采用可燃性等级为 GB/T 11020—2005 的 FV-1 或更优的材料。

本要求不适用于包含有符合9.3要求的限能电路的薄膜挠性印制线路板。

通过检查材料的数据来检验可燃性额定值是否合格。另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是,在三个相关零部

件的样品上,通过进行GB/T11020—2005 规定的 FV
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样品可以是下列规定的

GB/T 32707—2016

任一种样品:

a) 完整的零部件;

b) 零部件的截取部分,包括壁厚最薄的和带有任何通风孔的区域;

c) 符合GB/T 11020—2005 规定的样品。

12.8 用作瞬态过压限制装置的电路和元器件

如果在设备内采取对瞬态过压进行抑制的措施,则任何过压限制元器件或电路应承受表13中适用
的脉冲承受电压,10个正极性脉冲和10个负极性脉冲,脉冲间隔时间最长为1
min, 脉冲由1.2/50 μs 脉冲发生器(见 GB/T
16927.1—2011)产生。该脉冲发生器应产生1.2/50 μs 的开路电压波形和

8/20μs的短路电流波形,且输出阻抗(峰值开路电压除以峰值短路电流)应符合表14的规定。

对测量电路,试验电压在表13中作出规定。对其他电路,试验电压与测量类别Ⅱ的规定值相同。

表13 脉冲承受电压

电网电源标称相线— 中线电压

交流或直流

V

测量类别

V

V

IV

V

50

500

800

1500

100

800

1500

2500

150

1500

2500

4000

300

2500

4000

6000

600

4000

6000

8000

1000

6000

8000

12000

表14 脉冲发生器的输出阻抗

测量类别

输出阻抗

Ω

Ⅲ和IV

2

12(见注)

注:可以在较低阻抗的发生器上串联电阻,使阻抗增加到该相应的数值。

通过上面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试验后应没有过载迹象,或者不得出现元器件性能的劣变。

13 利用联锁装置的保护

13.1 概述

用来防止操作人员遭受危险的联锁装置应在危险消除之前防止操作人暴露在危险中,并应符合

13.2和13.3的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和进行本标准的所有相关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GB/T 32707—2016

13.2 防止重新启动

对保护操作人员的联锁装置,在引起联锁装置起作用的动作返回或取消之前,应能防止由于操作人

员重新手动启动而再次引起危险。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如有必要,对能被铰接式试验指触及到的任何联锁装置的零部件试着通过手动

操作来检验是否合格。

13.3 可靠性

保护操作人员的联锁装置应保证在设备的预期寿命期间不可能出现单一故障,或者不会引起危险。

通过对系统的评定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有怀疑,使联锁系统或系统中的有关零部件在正常使用中最
不利的负载下循环通断。循环次数为设备预期寿命期间最多可能出现的循环次数的2倍,开关至少要

进行10000次循环动作的试验,通过这一试验的零部件被认为是高完善性元器件。

GB/T 32707—2016

A

(规范性附录)

例行试验

A.1

制造商对其生产的带有危险带电零部件和可触及导电零部件的设备应进行A.2~A.4
的试验。

除非能清楚地表明其试验结果在后续的制造阶段是有效的,否则应使用完全组装好的设备来进行
试验。进行试验时不得拆掉设备电线、改装或拆开设备,但是如果扣式盖子和摩擦紧固的旋钮对试验有

影响,则应将其拆下。设备在试验期间不得通电,但其电源开关应置于通位。

设备不需要包上金属箔,也不需要进行潮湿预处理。

A.2

在一端为器具输入插座的接地插销或插头连接式设备的电源插头的接地插销、或者永久性连接式
设备的保护导体端子,以及另一端为6.5.2要求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的所有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进

行接地连续性试验。

注:对试验电流值不作规定。

A.3 电网电源电路

在一端为连接在一起的电网电源端子,以及另一端为连接在一起的所有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施
加6.8规定的(但不进行潮湿预处理)对应于基本绝缘的试验电压。就本标准而言,预定要与其他设备

的非带电的电路相连的任何输出端子的接触件被认为是可触及导电零部件。

试验电压应在2s 内升至规定值,并至少保持2 s。

不得出现击穿或重复的飞弧,不考虑电晕效应和类似现象。

A.4 其他电路

在一端为连接在一起的在正常工作时能成为危险带电的浮地输入电路的端子,以及另一端为连接

在一起的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施加试验电压。

还要在一端为连接在一起的在正常使用时能成为带电的浮地输出电路的端子,以及另一端为连接

在一起的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施加试验电压。

对每一种情况施加的电压值为工作电压的1.5倍。如果电压限制(筘位)装置在低于1.5倍的工作

电压下动作,则施加的电压值为0.9倍的筘位电压,但不小于工作电压。

注:在具有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的可触及导电零部件的设备中,可触及导电零部件是能与器具输入插座的接地插

销或电源插头的接地插销相连的,在进行试验时,要将设备与任何外部接地装置进行电气隔离。
不得出现击穿或重复的飞弧,不考虑电晕效应和类似现象。

GB/T 32707—2016

B

(规范性附录)

其间规定绝缘要求的零部件

下列符号在图 B.1~ 图 B.3 中用来表示:

a) 要 求 :

B—— 要求基本绝缘;

D— 要求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

b) 电路和零部件:

A—— 与保护导体端子不连接的可触及零部件;

H—— 正常条件下是危险带电的电路;

N—— 正常条件下不超过6.3.3限值的电路;

R— 与基本绝缘组合形成保护阻抗的高阻抗;

S— 保护屏;

T—— 可触及的外部端子;

Z— 次级电路的阻抗。

所给出的次级电路也可以被认为只是零部件。

style="width:3.78654in;height:3.54002in" />

a)

style="width:3.80668in;height:3.61988in" />

c)

B.1 危险带电电路图(1)

style="width:3.78009in;height:3.5134in" />

b)

style="width:3.86002in;height:3.61328in" />

d)

style="width:4.55999in;height:2.92006in" />style="width:4.41997in;height:3.05338in" />style="width:4.4733in;height:3.03996in" />style="width:3.78009in;height:2.61998in"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4.66666in;height:3.03336in" />

e) f)

style="width:4.51342in;height:3.10662in" />

g) h)

注:a)~d)
危险带电电路与正常条件下不超过6.3.3限值且具有可触及零部件的外部端子的电路之间的防护;e)~

h)危险带电电路与正常条件下不超过6.3.3限值且具有外部端子的其他电路之间的防护。

B.1 ( 续 )

不与其他可触及零部 件相连的可触及零部

style="width:2.73996in;height:3.08in" />件

a) b)

style="width:3.75995in;height:2.88662in" />

c) d)

注: a) 和 b)
不与其他可触及零部件相连的可触及件对内部危险带电电路的防护;c) 和 d)
正常条件下不超过6.3.2
限值的次级电路的可触及端子对初级危险带电电路的防护。 c)和 d)
所示的电路也可以有其他防护措施,例如

保护屏、电路保护连接和保护阻抗。

B.2 危险带电电路图(2)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4.63347in;height:2.57994in" />

B.3 两个危险带电电路的外部可触及端子的防护

未与保护导体端子连接的可触及零部件和两个危险带电电路中任一
电路之间的绝缘要求如图

B.la)~d)所示。

X 的试验电压按下面最严酷的一种情况来确定:

B(基本绝缘)——如果危险带电电路 H1 和危险带电电路 H2
两者是已连接好的,则试验电压根据

电路之间的绝缘所承受的最高额定工作电压来确定;

D(双重绝缘)——如果危险带电电路 H1 是已连接好的,危险带电电路 H2
的端子在进行连接时又

是可触及的,则试验电压根据危险电路 H1
的绝缘所承受的最高额定工作电压来确定;

D(双重绝缘)——如果危险带电电路 H2 是已连接好的,危险带电电路 H1
的端子在进行连接时是

可触及的,则试验电压根据危险电路 H2
的绝缘所承受的最高额定工作电压来确定。

GB/T 32707—2016

C

(规范性附录)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

图 C.1 例1~例11中规定的、适用于各种实例的沟槽宽度 X
按不同的污染等级规定如下。

下面的例子中规定的尺寸X 有一个最小值,取决于表C.1 给出的污染等级。

C.1 污染等级表

污染等级

尺寸X最小值

mm

1

0.25

2

1.0

3

1.5

如果所涉及的电气间隙小于3 mm, 则最小尺寸 X 可减小到该电气间隙的1/3。

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方法在图 C.1 的例1~例11
中说明。这些例子不区分裂缝和沟槽也

不区分绝缘的类型。

需要做出以下一些假定:

a) 如果跨越沟槽的宽度大于或等于X,
爬电距离要沿沟槽的轮廓线进行测量(见例2);

b) 假定任何凹槽桥接有一段长度等于X
的绝缘连杆,而且桥接在最不利的位置(见例3);

c)
在相互间能处于不同位置的零部件之间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时,要在这些零部件处于最
不利的位置测量。

style="width:5.19987in;height:1.93336in" />


1 :所测量的路径包含一条任意深度,宽度小于X、槽壁平行或收敛的沟槽。

直接跨沟槽测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style="width:5.04662in;height:2.00002in" />


2 :所测量的路径包含一条任意深度,宽度等于或大于X、槽壁平行的沟槽。

电气间隙就是"视线"距离。爬电距离是沿沟槽轮廓线伸展的通路。

C.1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5.40015in;height:2.22002in" />

3:所测量的路径包含 一条宽度大于 X 的 V 形沟槽。

电气间隙就是"视线"距离。

爬电距离是沿沟槽轮廓线伸展的通路,但沟槽底部用长度为 X 的连杆"短接"。

style="width:5.19326in;height:2.3199in" />

4 :所测量的路径包含一根肋条。

电气间隙是越过肋条顶部最短直达空间通路。爬电距离是沿肋条轮廓线伸展的通路。

style="width:5.08659in;height:2.97352in" />


5 :所测量的路径包含一条未粘合的接缝,该接缝的两侧各有一条宽度小于X
的沟槽。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是如图所示的"视线"的距离。

style="width:4.89338in;height:2.90004in" />

6
: 所测量的路径包含一条未粘合的接缝,该接缝的两侧各有一条宽度大于或等于X
的沟槽。

电气间隙是"视线"的距离。

爬电距离是沿沟槽轮廓线伸展的通路。

C.1 ( 续 )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5.17989in;height:3.04656in" />

例7:所测量的路径包含一条未粘合的接缝,该接缝的一侧有一条宽度小于

X 的沟槽,另一侧有一条宽度等于或大于 X 的沟槽。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如图所示。

style="width:5.08659in;height:2.2066in" />

例8:通过未粘合接缝的爬电距离小于越过挡板的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是越过挡板顶部最短直达空间距离。

style="width:4.84004in;height:2.2066in" />

9
: 由于螺钉头与凹槽槽壁之间的空隙太窄,所以不必考虑该空隙。

style="width:5.97992in;height:1.91994in" />

10:由于螺钉头与凹槽槽壁之间的空隙足够宽,所以应考虑该空隙。

当该空隙的距离等于X 时,爬电距离的测量值就是从螺钉到槽壁的距离。

C.1 ( 续 )

54

GB/T 32707—2016

style="width:4.93334in;height:2.34674in" />

例11:C 为一浮地零部件。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d+D。

说明:

— ——————爬电距离;

--------- 电气间隙。

C.1 ( 续 )

GB/T 32707—2016

D

(规范性附录)

污染等级的降低

表D.1 给出了通过采用附加防护使内部环境污染等级降低的方法。

D.1 采用附加防护使内部环境污染等级降低的方法

附加防护

从外部环境污染等级

2降至

从外部环境污染等级

3降至

采用GB 4208 — 2008的IPX4外壳

2

2

采用GB 4208 — 2008的IPX5或IPX6外壳

2

2

采用GB 4208 — 2008的IPX7或IPX8外壳

2(见注)

2(见注)

采用气密密封的外壳

1

1

采用连续加热

1

1

采用密封

1

1

采用使用涂层

1

2

注:如果设备制造时已确保其内部是低湿度的,且说明书又规定,在打开外壳后再次合上外壳时,在湿度受控的

环境中进行或者应使用干燥剂,则污染等级就能降至1级。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2707-2016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氧弹式热量计. 进一步学习

联系我们

GB-T 42428-2023 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增强服务性能指标及监测技术规范.pdf